我单位与河南新视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2日签署的合作协议,其合作事宜已于2008年4月10日全部结束。根据双方协议约定,此协议已于合作事宜结束之日起,自动终止。其后,由此所发生的一切后果或责任,均与本单位无关。